外國人入藏函是如何辦理了?進藏證件辦理是什么樣的流程手續,本站小編講述外國人進藏手續辦理流程。

入藏函辦理流程
1、簽證與入藏旅游批準函
考慮到西藏的交通狀況和旅游服務設施及接待能力,同時也考慮到西藏的民族傳統、文化古跡以及生態環境的保護,政府對非中國大陸公民(包括外籍旅游者以及臺灣游客)進藏必須持有入藏函。
A、護照及簽證
除了與中國有互免簽證的國家之外,外國旅游者或者登山運動員到西藏必須持有有效的護照以及中國大使館簽發的簽證。
B、入藏旅游批準函
除普通簽證以外,外國游客想到西藏旅游必須持有西藏旅游局簽發的入藏函,英文:Tibet Travel Permit。

(圖:入藏函 樣本)
2、如何獲得簽證和入藏旅游批準函
A、旅游者在當地中國大使館辦理簽證
B、海外游客團隊必須持有西藏旅游局簽發的入藏旅游批準函。
本地的旅行社可以代表您在我們西藏旅游局取得批件,整個過程最少需要3個工作日時間。(注:西藏旅游局星期六、星期天不辦公。)
旅游者應提供護照首頁的復印件以及職業證明以作為申請材料。
3、申請入藏旅游批準函:
請將您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國籍、年齡、性別、職業、護照號碼)、進藏路線、大致游程時間、旅行意向、聯系電話等資料經發郵件給西藏當地的旅行社代傳遞政府部門,同時將護照首頁和簽證的復印件傳真或Email: tibet@live.com 給我們,您會在7-15個工作日內得到入藏的有關確認手續。
在收到客人的護照和簽證復印件后通常可即刻簽出"外國人入藏旅游批準函"。雖然只需要3個工作日審核簽發此入藏批準函,但考慮到與客人相關的機票、酒店、向導與車輛等旅游事項的安排預定工作,請盡可能早一些辦理申請手續,以便就入藏旅行線路、時間、地點等有關資料得到相應確認。
注:取消三項涉外行政審批事項
為貫徹落實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進一步擴大開放,發展西藏經濟,西藏自治區黨委、政府第5次聯席會議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取消以下三項涉外行政審批事項:
一、取消港澳同胞"旅藏確認函",港澳游客持"回鄉證"、"特區身份證"或"特區護照"均可進藏旅游。
二、取消海外游客來藏旅游5人以上成團的限制。嚴格執行海外游客進藏旅游必須由指定旅行社或散客中心接待的管理辦法,仍不放開無接待單位的海外散客來藏旅游。
三、簡化臺灣地區人員旅游進藏手續,臺灣游客進藏旅游,不再由自治區旅游局簽發"旅藏確認函",全部旅藏手續由西藏自治區臺辦進行審批,并由自治區臺辦定期向自治區旅游局抄告。
溫馨提示:外交官及外國記者不得以旅游目的進入西藏,旅游局對此類人員不簽發入藏許可。



